今天给大家分享土地上征收和补偿条例,其中也会对土地征收有哪六项补偿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1、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2、综上所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被征收人应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并且***还应提供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应提供适当的房屋并结清差价。
3、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务院第590号令:深入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这部法规旨在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平衡公共利益与个***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核心变化在于,***与所有权人成为征收活动的主体,以往的“***”概念被淡化,强调的是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合法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第一,产权交换式补偿,第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仅限于规范为了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非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及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工作时,不得使用高音喇叭、不得频繁入户、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及横幅标语等影响被征收人正常生活及身体健康的方式及不和谐的行为。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第一,产权交换式补偿,第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综上所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被征收人应获得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并且***还应提供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应提供适当的房屋并结清差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补偿规定如下: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此外,市、县级人民***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第一,产权交换式补偿,第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关于土地上征收和补偿条例和土地征收有哪六项补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土地征收有哪六项补偿、土地上征收和补偿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搜索。